玩家条例
Game Players Ord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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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战神》之《玩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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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用户:

根据《<斗战神>网络游戏用户协议》(简称“《斗战神》用户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您及其他用户均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于腾讯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的非法行为。同时,根据《斗战神》用户协议之约定,为了保证您及其他用户的游戏速度,腾讯将定期转移或者删除《斗战神》游戏服务器上存储的一些过往的游戏动态数据。

为了落实上述约定,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腾讯特制定本《 <斗战神>之<玩家条例>》,作为《斗战神》用户协议的补充协议,请您及其他用户遵守:

一、游戏禁止登录条款

1、玩家伪称或暗示为GM(伪称如:温馨提示、腾讯客服等;暗示如:语言中带有我是腾讯内部员工等),企图得到不正当利益或影响其他用户权益的行为。

处理措施:

(1)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2)项处理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或者

(2)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15)项处理措施,即永久地、不可撤销地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并将该QQ帐号在《斗战神》当中产生的所有游戏动态数据、点券、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等资料全部删除、清空。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6)项、第10.1条、第10.2条。

2、发表、转发、传播含有谩骂、诅咒、诋毁、攻击、诽谤腾讯和/或第三方内容的,或者含有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下流、恐怖、暴力、凶杀、赌博、反动、扇动民族仇恨、危害祖国统一、颠覆国家政权等让人反感、厌恶的内容的非法言论,或者设置含有上述内容的网名、游戏角色名;

处理措施:

采取上述第1条所述的处理措施,并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8)项措施,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发布的广告、虚假信息或者非法言论删除,或者采取其他的阻止其传播的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7)项、第10.1条、第10.2条。

3、玩家涉及到侵入、拦截、破坏、复制、修改《斗战神》客户端程序,以及宣扬、叫卖和使用各种辅助性程序或恶性非法程序(如修改器,变速齿轮、加速器等),即使用外挂程序、或在游戏中宣传外挂程序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3)、(4)项、第10.1条、第10.2条。

4、以任何弄虚作假的形式来蒙蔽或者欺骗其他用户,如发布模仿官方并带有病毒的网站、非官方中奖信息(例如:恭喜您,您中奖了,请到www.***.com网站输入您的QQ号及密码领取您的奖品)。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6)项、第10.1条、第10.2条。

5、在游戏中发布非法网站,宣传或使用私服、游戏代码、木马、外挂、病毒、色情信息、垃圾广告、非法广告等信息。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5)、(7)项、第10.1条、第10.2条。

6、在游戏中发布触犯政府法令的文字,如:煽动、反动、猥亵、暴力、种族歧视、宗教歧视等字眼,包含这类相关字的反向书写。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2条的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行政管理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您的刑事责任。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7)项、第10.1条、第10.2条。

7、宣传或贩卖BUG、攻击服务器运行、牟取个人利益、影响游戏公平性,以及影响其他玩家正常进行游戏等行为。

处理措施:

采取上述第1条所述的处理措施,和/或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9)项措施,即永久性地、不可撤销地将您非法获取的Q币、Q点、点券、游戏道具和/或游戏装备等游戏物品删除,或者将其返还给原来的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其使用权的其他用户。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4)、(5)项、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

8、持有复制道具、未开放道具等非法物品,影响游戏的公平性。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7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3)项、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

9、盗取或参与盗取他人账号,非法挪用或转移被盗者帐号中的游戏物品,给被盗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条所述的第(2)项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7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

10、故意使用《斗战神》游戏对话频道功能妨害他人进行游戏的。

处理措施: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2)项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禁止登录期限为24小时。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10.1条、第10.2条。

11、在《斗战神》游戏中及/或享受GM提供的线上服务过程中,对腾讯及/或其工作人员进行诽谤、扭曲事实、侮蔑、辱骂等侵害腾讯及/或其工作人员名誉的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0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7)项、第9.10条、第10.1条、第10.2条。

12、侮辱、毁谤、猥亵、威胁、辱骂玩家,扭曲事实、恶意散布不实谣言,恶意影响游戏环境等行为。

处理措施:同上述第10条的处理措施。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7)项、第9.9条、第10.1条、第10.2条。

13、游戏角色数据存在严重异常,或帐号点券数据存在异常。

处理措施:对您使用的QQ帐号采取《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2条所述的第(2)项处理措施,即暂时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如果数据异常的原因得到查明,并且异常数据得到恢复,腾讯公司将立即解除该禁止措施,允许您继续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否则,腾讯公司将根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10.3条之约定,无限期地延长禁止您凭借该QQ帐号登录《斗战神》的时间。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5条、第9.9条、第10.1条、第10.2条、第10.3条、第10.4条、第11.4条、第11.5条、第11.6条、第11.7条。

二、“点券”使用期限及永久删除条款

《斗战神》游戏当中“点券”的使用期限均为180天。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该游戏的,“点券”的使用期限即为届满,腾讯将根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5.19条之规定,永久性地删除该QQ帐号在该游戏当中所有的“点券”以及对应的游戏动态数据,您将不能继续使用这些“点券”。换言之,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斗战神》游戏的,在180天之后再次登录该游戏的,则该QQ帐号项下的“点券”因使用期限届满而不可用,您如需要使用“点券”的,应当另行获取。

上述180天使用期限的计算是连续的,自您使用的QQ帐号最后一次登录《斗战神》游戏之时开始计算。这期间,如果您使用的QQ帐号有登录《斗战神》游戏的,则“点券”使用期限的计算自动中断,自此次登录之时重新计算180天。依此类推。

上述180天使用期限的计算由《斗战神》游戏服务器软件进行,以《斗战神》游戏服务器统计的连续未登录该游戏的天数为准。而且,该种计算是不问您是由于何种原因导致未登录该游戏的。换言之,只要《斗战神》游戏服务器统计到您使用的QQ帐号连续180天未登录该游戏,《斗战神》游戏服务器即会自动将该QQ帐号项下所有的“点券”永久地删除。而且,您因为违反《斗战神》用户协议而被暂时禁止登录该游戏的期限亦将被计算在上述的180天使用期限之中。

三、禁止第三方交易的条款

1、禁止QQ帐号交易

腾讯公司禁止用户私下有偿或无偿转让QQ帐号,以免因QQ帐号问题产生纠纷,您应当自行承担因违反此要求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同时腾讯保留追究上述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腾讯郑重提醒您:通过转让得到的QQ帐号,很可能:(1)在《斗战神》游戏中有违反相关条例的不良记录,您将自行承担因这些不良记录带来的任何损失;(2)是在《斗战神》游戏中被其他恶意用户盗用的,您对该帐号进行的挪用以及转移物品的操作将同样视为盗号行为。您将自行承担因这些不良操作所带来的任何损失。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8.4条、第8.5条、第8.7条、第9.7条、第9.9条。

2、禁止游戏物品交易

腾讯通过《斗战神》及其官方网站和其他软件,为您提供了诸如“商城”的获得Q币、Q点、点券、游戏道具、游戏装备等游戏物品的途径,您可以从腾讯提供的这些途径获得上述游戏物品。腾讯不提倡您通过购买、接受赠与或者其他的方式从第三方获得上述游戏物品,不对第三方交易的行为负责,并且不受理因第三方交易发生纠纷而带来的申诉。

腾讯不提倡的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方式:(1)通过第三方开设的所谓“专业游戏交易平台”网站购买;(2)通过第三方开设的其他电子网络交易平台网站购买;(3)向第三方开设的所谓“游戏工作室”、“打币工作室”购买;(4)向其他用户使用真实货币购买。

腾讯郑重提醒您:通过第三方交易的方式获得的游戏物品可能是:(1)盗号分子盗窃得来的赃物,受害者一旦通过正当手段要求索回,腾讯公司将按照相关约定予以受理,您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2)不法分子利用程序BUG、恶意程序等非法产出的,腾讯公司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约定,对您购得的非法产出予以拔取处理,您将自行承担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

合同依据:《斗战神》用户协议第9.9条。

本《<斗战神>之<玩家条例>》自即日起生效,请各位用户严格遵守,谢谢!

听说花果山有一处悬崖,悬崖上至今有一个淡淡的将跃未跃的影子,他的主人已经在千百年前的闪电中冲天而起,然而影子却永远凝固在那里。在妖族里有一个流言,说千万年后,那影子将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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